【易经地水师卦-综合详解】
以寡统众,带兵打仗。责任重大,忧虑很深。
“师”字原为军队单位,一师2500人,引申为众,或众人聚集的意思。又引申为领导众人的官长、统帅、师长、导师。
卦序上师卦与比卦为上下相反的一对综卦,是继需讼两卦而来。《序卦》:“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,师者众也。”《象传》:“师,君子以容民畜众。”《彖传》曰:“师众也,贞正也,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”师卦是因为两国争讼,因此聚众出师以解决争端,也是战争、聚众讨伐的意思。
坤在上为高地,互卦坤为众,坎在下为隐伏,众人隐伏于高地之下,师众之象;又坎为律、为均布,众人均布于高地之下,即师的古字义。上坤为地,下坎为沟渎(护城河),互体有坤众及震动,动众走出沟渎征伐他国,出师之象。坎为忧心,坤为腹,忧藏腹中,忧心之象。因此《杂卦》说“比乐师忧”。
以六爻来看,九二一阳居下卦之中为师卦之主爻,二为臣位,阳刚之臣(武臣)应六五之君。坤为众,九二受命领众,衔命率兵之象。
举凡卜到师卦,事情复杂困难而多忧。若是与人事相关的事情,则以选择年老持重而有处事经验或有智慧、谋略的长者最好,比较有成功的可能。若选择年轻而无经验者,则一败涂地的机会大。
【地水师卦-卦辞详解】
师贞,丈人吉,无咎。
《彖》曰:师众也,贞正也,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。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,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出师以正,长者吉,没有罪咎。
出师有名,以老成而有智慧、谋略的长者领军,吉而没有罪咎。《彖》:“师众也,贞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”出师讨伐,目的在于以群众之力纠正他人之行为,因此要师出以正,即师出有名。
贞也可解释为“卜问”,引申为“问”,“师,贞丈人吉”言出师、行师,当请益于长者为吉。丈人,长者、师长,有经验而老成持重者。
【地水师卦-爻辞详解】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《象》曰: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军队出征,要有纪律,若纪律不彰则大凶。
坎为律,律原义为均布,平均分布的意思,引申为律则、律法。初六处下卦坎险及师卦之初爻,即出师之时,因此曰师出以律。爻变后下卦成兑,兑为毁折,因此律法变(失律)则有凶。《九家易》:“坎爲法律也。”《尔雅》:“坎,律,铨也。”
否臧凶,纪律不善则凶。臧为善,也可做壮解,音与义皆作“壮”,“否臧凶”意思为军队不强壮,因此为凶。那么此爻应该解释为:军队出征,虽然很有纪律,但是不够强大所以为凶。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,王三锡命。
《象》曰:在师中吉,承天宠也;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
在军队之中,吉,没有罪咎。大王三次下了命令。
九二为师卦的主爻,也是军队中带兵的将帅。阴为众,九二阳刚之臣(武臣)在下卦之中与六五之君相应,为将帅受命,亲临军队之中。
王三赐命,将帅身负重任,君王一直下命令于他。九二爻动下卦成坤为顺,将帅动而能顺从君命之象。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《象》曰:师或舆尸,大无功也。
军队可能满载尸体而归,凶。
此言军队可能战败。载尸而归,大凶之象。六三失位,处于多忧之地,又乘九二之主帅,为失律之象。师出以律则吉,失律则凶。六三居于互体震卦之中,动则互体成兑,兑为毁折。另一解释为军队号令不统一,因此为凶。
或,或然之辞,类似于我们当今说的“可能”。舆尸,载着尸体,描述军队大败,运尸而回的惨状。舆,音鱼,车子。这里做为动辞,是载运的意思。尸为尸体,死尸。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《象》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军队暂时退守,没有罪咎。
因应情势而暂时退避,以保存实力,这是兵家之常事,即使无法得胜,但至少可以免于失败的罪咎。
六四为多惧多凶之位,居互体坤卦之中,动而互体成坎有难,贞而不动则为坤有土。因此左次可得无咎。反之,躁动则有咎。
左次,退守的意思。次为军队出征时途中停留多日之处,停留一夜的地方叫“舍”,二夜为“信”,三夜及以上为“次”,凡停留三夜以上的地方就要回报,以掌握行军的速度。军尚右,以右为前,左为后,左次即退守而暂停不前进的意思。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《象》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;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田中有猎物,宜于主张将它擒获,没有罪咎。资深的长子可帅领军队,但若是年轻小子就是载尸而归。贞定不动则凶。
田中有猎物比喻敌人来犯,以禽兽比喻敌人,敌人侵犯我领土,有如禽兽跑到我田中糟蹋作物。因此我出师有名,可以声讨将他擒拿。既然是敌人来犯,就应当抵御,而不当贞定不动,没有作为,若是贞定则凶。
长子比喻资深而老成的人,是可以带领军队者。小子为没经验的年轻小子,无法带领军队,所以会一败涂地,载尸而归,大凶。
由此爻可见,师卦是一个“多忧”之卦,怎么做都不对,如若守静,则坐以待毙,任人欺凌,贞凶。而若出征,也可能一败涂地,最多也只能免于罪咎。
田有禽,田中有禽兽。另一说法认为,田为田猎,禽为擒获,田有禽为田猎有所获得。但此说与后文文义较难连贯。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《象》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;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天子承受天命,国家建立,分封诸侯。但小人不宜用。
战争结束,开始论功行赏,开国宁邦,分封诸侯。然而对于小人只可以施与钱财的奖赏,绝不可授与官爵,否则将危害国家安定。
大君,天子,或指国君。有命,拥有天命,或有所命令。大君有命,天子拥有天命,或者国君颁布命令。两种解释皆可,都指战争结束的建国之时君王封赏。开国承家,讨伐成功,论功行赏,分封诸侯。上卦坤为地为邦,上爻变为艮为藏,封地之象。诸侯封地曰国,大夫曰家
小人勿用,言论功行赏时,小人不宜有封地或官爵,《象传》“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”意指小人若赏予封地或爵位,让他从政,则将危害国家安定。另一解释为“小人”是就占问者身份而言,若占问者为大人或大君,则可用以开国承家之大事,但若为小人,则不可用,不宜有所作为。本文取自易学网。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。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
易曰“履校灭趾,无咎”,此之谓也。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